行政院於民國104年8月4日爰參考數位鑑識國際標準 ISO/IEC 27037,特訂定「政府機關(構)資安事件數位證據保全標準作業程序」,以利執行資安事件調查時能有效保全及運用數位證據,及執行人員於執行數位證據識別、蒐集、擷取、封緘及運送作業時有所依循。
參考資料:植根法律網
行政院於民國104年8月4日爰參考數位鑑識國際標準 ISO/IEC 27037,特訂定「政府機關(構)資安事件數位證據保全標準作業程序」,以利執行資安事件調查時能有效保全及運用數位證據,及執行人員於執行數位證據識別、蒐集、擷取、封緘及運送作業時有所依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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